株洲市外国语学校关于加强家长学校
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家长教育工作,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库尔勒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健康发展,创建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和谐局面,根据株洲市教育局《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以中小学和幼儿园为依托,以提高家长素质为根本,以建设和谐家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培养一代“四有”新人为目标,努力创建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成效显著的家长学校。
总体目标:以教学为纽带,以管理为保障,加强全市家长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不断增强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规律性,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逐步形成家长学校教育内容的系统化、教学管理的规范化、育人功能的最大化,形成学校、家庭教育互为补充,相互贯通,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
主要任务:给家长传授基本的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为家长提供切实有效的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帮助家长提高自身教育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芦淞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经市学校政教处研究,决定成立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家长学校校长:饶婷(学校校长)
家长学校副校长:唐正凡(学校德育副校长)
教导主任:霍小才(政教主任)
杨凯(政教副主任)
陈甜甜(政教副主任、团委书记)
主管教师:
成炯炯、王樱(初三年级年级副组长),各班主任
邹栋、侯振江(初二年级年级副组长),各班主任
肖东、彭雅廷(初一年级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三、家长学校建设内容
(一)各学校家长学校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1.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组织领导体制。家长学校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构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上下贯通、协同一致,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设在主要负责各学校家长学校建设的组织管理、教学科研指导和评价考核工作;各学校成立由校长、副校长、德育主任、团委(少先队)负责人,以及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的具体管理和教学工作。
2.家长学校经费保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保证家长学校活动开展所需的经费。各学校举办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教学参考资料购进、授课人员讲课费等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支付。
3.家长学校的教学人员招聘。充分利用株洲市的教育资源,坚持校内与校外、专家学者与一线教师、管理工作者与班主任等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教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家长学校的工作要记入教师工作量,根据标准发放授课费。
4.家长学校的场地安排。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由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主安排。
5.家长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价。芦淞教育局将把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情况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中,把指导家长进行学习的情况纳入优秀班主任的评比中,并对学校及个人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芦淞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家长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在2012年芦淞市中小学德育达标学校评选、检查验收中予以贯彻落实。
6.家长学校工作的奖惩。逐步建立规范合理的家长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及实施办法,分学段制定家庭教育行为规范,努力是家长学校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对工作不到位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7.家长学校工作督查。将对外国语学校各单位家长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家长学校的教学管理
1.授课时数。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实施,在师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家长学校授课时数全年不少于10学时,每学期不少于5学时。各学校要制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保证教学时数的落实。
2.内容和方法。按照不同学龄段和年级学生不同身心特点及教育需要分段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教学可采用集中授课、现场讨论及网络教学、专题报告、咨询答疑等多种方式进行。
3.规范化建设。家长学校要有校牌或标志,制定工作计划,安排授课课程表,建立家长学习档案、考勤表,做好家长学校授课记录、教案、家长作业等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基本教学内容
1.幼儿家长学校教学基本内容:学习如何做合格的家长;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生活;了解儿童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学会科学养教方法;重视养成教育,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关注发展幼儿语言、抓好儿童早期智力开发。
2.小学1-3年级家长学校的主要教学内容: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应注意的问题;小学生文明礼貌教育;小学生智力开发和非智力因素培养;小学生卫生保健和自救自护知识;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小学4-6年级家长学校的主要教学内容: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教育;小学生自理、自立和抗挫折能力培养;小学生正确交往、关爱他人教育;小学生合理消费教育。小学生学习兴趣和特长的培养;小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4.初中家长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了解初中教育的关键作用,认真做好中学与小学的衔接;初中生法制教育与失足预防;初中生青春期教育;初中生认知规律与学习方法指导;重视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协同发展;初中生良好的个性发展。
5.高中生家长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了解与子女平等沟通、增进了解的艺术;高中生情感教育;高中生人际交往指导;高中的新课程的内容、评价及学分制;高中生心理问题的预防与矫治;高考前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氛围创设;高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
以上是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年级学生开展家庭教育有关内容的概略性介绍,各学校可以以此为蓝本、结合实际,因时因地的开展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株洲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家长学校工作,统筹安排,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教育教学要适应形势变化和学生家长的接受特点,确保教育活动既富思想性、教育性,又富吸引力、感染力,在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防止形式注意。要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保证家长学校建设的顺利进行。芦淞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检查。
2.坚持育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思想品德教育放在首要位置。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渗透和体现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中心思想,引导家长正确认识智育与德育、成人与成才的关系,把教育孩子学会做人放在第一位,并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融合渗透在教学全过程。
3.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科学指导家庭教育,积极正确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要转变陈旧落后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家庭教育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由片面注重书本知识向注重孩子正确做人转变;由简单命令向平等沟通转变,把学生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通过家长学校,使广大家长学习一些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家庭教育的规律,了解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学会家庭教育的方法和艺术,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
4.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家长学校在教学重要摒弃空洞的说教和照本宣科,要以现实生活中的生动事例来解读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用身边鲜活的实例启迪、引导、教育学生家长,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的矛盾和问题。引导家长在关注子女智力因素开发的同时,开展对子女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使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到孩子在兴趣、情趣、情感、意志、性格等方面的发展和进步,对提高学习成绩,巩固知识成果具有重要作用,自觉地从小培养孩子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交往。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