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外国语学校

株洲市外国语学校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作者:政教处    发布时间:2017/10/17 22:46:00    浏览:149

株洲市外国语学校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不断提高家长素质、端正家长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迅速提高家长学校教学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领导,由教导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具体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有关管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有关指导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家长学校工作经验。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系统传授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帮助家长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改进教育方法,促进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沟通家校联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抓好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聘请有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人员,担任学校家长学校专职教师,同时聘请教子有方家长担任兼职教师,改善和提高家长学校授课教育教学效果。  

   四、重视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建设,根据家长的实际需要,按照家庭教育理念和研究成果,编制好体现时代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教材,同时收集、整理部分资料供家长学习之用。  

五、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建立听课制度、做到每次活动有安排有记录,同时做好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咨询活动,开展对学生的个别辅导工作,按照不同年龄班级的家长,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进行针对性指导,以帮助有困难的家长掌握知识提高教学质量。  

  七、帮助家长总结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组织教子有方家长进行经验交流,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家长的评比工作。

    八、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以举办讲座、观看录像、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   

    九、注意和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录,学校档案、整理归档。

 

 

家长学校教学人员管理制度

 

一、教学人员每两个月上一次课,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三落实。

二、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前,教师要结合学员实际,选择教案主题要有代表性,符合大多数学生与家长关心的话题。

三、教案要求书写工整,层次清楚,内容充实。

四、教师不得随意迟到,应提前十分钟进教室,仪表要端正。

五、讲课的语言要通俗易懂,板书工整。

六、认真解答学员提出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

七、每学期应举行一次统测,统测面不得低于90%。

八、学校领导固定检查教案,并不定期抽查。

九、在教师会议上及时总结、反馈。 

十、每学年结束时,领导小组对各位教师进行考核,要求先自评,再互评,最后领导评的方式进行;听取家长代表意见,对教师进行考核。

 

 

优秀家长评选表彰制度

 

为提高广大家长参与家长课程的积极性,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评选表彰制度。

优秀家长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评选:

1、积极参加家长课程,学年内无缺勤现象;

2、家长上课时带着家长课程教材、学习用品;

3、熟悉教材,对孩子存在的问题了解,能主动联系班主任老师解决孩子的问题;

4、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家长课程的建设,对家长课程有自己的认识

5、学习后能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对孩子进行教育并取得显著效果。

优秀家长的表彰奖励:

每学年每班评选一名优秀家长,发放证书,并聘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家长听课考勤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努力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 要求学员按时上、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必须请假。

 2、 学员因病、因事不能及时上课,要向班主任请假。学员无故旷课者,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3、学校建立考勤簿,全体学员应在上课前15分钟到校,先在《家长学校家长上课签到表》上自行签到,不请人代替或自行提前签到。

4、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老师具体负责,班主任要如实认真填写学员事、病及迟到、早退原因和时间等。每次授课,班主任要及时做好到课率统计工作,以备学校核查。

 5、学员上课时间不准闲聊,要提高学习效率。加强个人修养,要做到酒后不进课堂,不在教室内吸烟。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6、积极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听从领导,服从分配,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学习任务。

 

           

家校联系制度

为了使学校办学向规范化发展,把“深入开展家校携手,共同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工作落实在家长学校联系上,特制订《家校联系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有助于学校与家庭能双向反馈,及时地了解学生在校和在家的准确情况,使家长和教师能主动参与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来,从而更加切实有效地对学生出现的一些异常情况进行正确的教育和调整。

一、学校相关事务的实施采取家长函形式征求家长意见,开展相关活动用书面形式通知家长,家长如有意见、建议、要求、咨询等,可通过各种途径向学校提出。学校务必抱着负责的态度给予解释、答复。相关内容由各受理人负责记录于信息反馈表上。做到有传必达,避免遗漏。

二、要求教师平时通过家访、信访、电访等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提供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态势。

三、备有“家访登记表”,家访时,教师要及时做好有关家访内容记载。

四、每学期重点组织好各年级的“家长会活动”,指导学生生动活泼地健康成长,使家长能真实地了解子女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五、教导处把家校联系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使家校联系活动定质定量,真正落实到实处。

通过家校联系制度以期达到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人文性,优化学校的育人功能。强化学校规范管理与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满足社会与家长的教育需要,提高学校知名度,更好地树立起我校的社会形象。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学校档案工作,适应家长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档案管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是指家长学校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现实查考使用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家长学校档案建设是家长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家长学校管理水平的标志之一,必须加强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建设。

一、家长学校认真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要坚持先配后调,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家长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三、家长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含兼职人员)属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四、家长学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家长学校预算,为档案工作提供必需的设备。

五、家长学校陈设档案必须建立档案专用柜。

六、家长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归档制度,做到每项重要活动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